招标2020:武汉市四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厂厂房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招标条件
本四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厂厂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蔡甸区张湾街道四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栋1200方米钢结构厂房,用于合作社种植的水果储存、包装、加工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厂厂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厂厂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明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学历证(中专及以上)身份证(二代)、公告发布前近六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4)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学历证(中专及以上)、劳动合同、公告发布前近六个月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班组人员(资料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的二代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公告发布前近六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安全员提供安全考核C证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金证明)且还须提供近期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在2017年10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无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和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其磋商资格(提供书面承诺);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材料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磋商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4日09时00分到2020年10月18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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